成也煤炭,衰也煤炭。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已成为我国众多煤炭类资源枯竭型城市最真实的写照。只求短期利益,无视长远风险,大规模无序开发,使得这些因煤而兴的城市伤痕累累、不堪重负,一系列恶果接踵而来——土地塌陷、房屋倒塌、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重、民生问题突出、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受限、发展活力不足……
早在2001年,我国正式启动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随后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陆续出台,近年来尤为密集——从2013年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到2016年的《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再到2017年的《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无不在为治疗资源型城市的“伤疤”开方求药。但由于种种原因,“疗效”并不明显,如何转型迄今仍然是很多资源型枯竭城市迫切待解的难题。
“药到病未除”,往往是由于没能“对症下药”。打结的毛线团理不顺,往往是由于没有找到线头。面对长期无解的问题,有必要换一个思考维度,以创新思路探寻破题之道。
一方面,资源枯竭及落后产能退出矿井的关闭,存在一系列伴生问题,如大量土地、地下资源空间和设备闲置浪费。煤矿不具开发规模,不代表它的价值已彻底丧失。应改变“以治理为主线”的模式,根据城市特点研究“以利用为主线”的综合治理方案,将废弃矿井资源“吃干榨净”,变废为宝。如果能实现将治理的“成本中心”变为综合利用的“效益中心”,这不仅能缓解乃至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中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更能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另一方面,临时性的政策虽可解燃眉之急,却非长久之计;同时,政策的缺位和不明确也是诸多资源型城市在转型过程中深感焦虑、无所适从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危害严重、涉及人口多、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地区,转型非自身力量可解决。因此,这些城市需集多方力量做好顶层设计,通过稳定、连续的制度化措施引导实现转型。
当然,变废为宝和精准施策的前提是摸清“家底”,做好方案可行性论证研究。
当前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现实问题虽然严重,却也未至尾大不掉、无可挽回的阶段,但如果继续无所作为,或者草率“施药”,这些一度繁华的资源型城市很可能会演变为孤城、鬼城。在资源丰富时不能未雨绸缪,待资源彻底枯竭时才想起亡羊补牢,其结果必然是徒劳。后遗症来得远比想象中还要急、还要重。
回填等简单粗暴的方式虽能在物理上掩盖煤矿开采留给资源型城市的“伤痕”,但却无力根除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唯有“变废为宝”,辅以治理手段,才能真正根治资源型城市的“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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